十四律
清康熙帝所作的律制。又称康熙十四律。康熙将三分损益法用于律管,而不加管口校正,结果,黄钟半律管不与黄钟合。合黄钟管者为太簇半律管。一般,从黄钟宫音到半黄钟清宫为十二律;而康熙为凑齐倍半的八度关系,从黄钟宫音到半太簇清宫而得十四律。其排列为:黄钟-大吕-太簇-夹钟-姑洗-仲吕-蕤宾-林钟-夷则-南吕-无射-应钟-半黄钟半大吕-半太簇。由此十四律构成的各种七声音阶,其全音与半音已混乱不堪,毫无规律。事见《律吕正义》。
清康熙帝所作的律制。又称康熙十四律。康熙将三分损益法用于律管,而不加管口校正,结果,黄钟半律管不与黄钟合。合黄钟管者为太簇半律管。一般,从黄钟宫音到半黄钟清宫为十二律;而康熙为凑齐倍半的八度关系,从黄钟宫音到半太簇清宫而得十四律。其排列为:黄钟-大吕-太簇-夹钟-姑洗-仲吕-蕤宾-林钟-夷则-南吕-无射-应钟-半黄钟半大吕-半太簇。由此十四律构成的各种七声音阶,其全音与半音已混乱不堪,毫无规律。事见《律吕正义》。
【介绍】:唐人。画马如真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少府监置八十三人,为内作使属下的织绫匠。
①源出今河南宝丰县东南,经平顶山市、叶县,至襄城县界入北汝河。《周礼·职方氏》: 荆州“其浸颍、湛”。《左传》: 襄公十六年 (前557),“楚公子格及晋师战于湛坂”。杜注: “襄城昆阳县北有湛水,东
金置,属商河县。在今山东商河县地。
西周时卫国国君。康叔七世孙。厚赂周夷王,命卫为侯。康叔始封为侯,子康伯髡以下均称伯,至此复为侯爵。
①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降广元州置,属保宁府。治所即今四川广元市。明郭子章《郡县释名》四川卷上:广元县“犹汉言广汉也”。《明史·李自成传》:崇祯十年(1637)“入蜀,陷宁羌,破七盘关,陷广元,总
十二卷。清丁叙忠撰。此书是作者对所著《读易初稿》的修正之作。仍宗宋代周、邵、程、朱诸儒之旧说,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,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,误解比比皆是。比如在解释“龙战于野,其血玄黄”
见“小策凌敦多布” (153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①在今河南沁阳市南。即广济河。其上源为济源市境之枋口水,经孟县、温县,至武陟县南入黄河。《新唐书· 崔弘礼传》: 长庆初,弘礼 “迁河阳节度使,治河内秦渠,溉田千顷,岁收八万斛”。②又名秦家渠。相传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