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定中学堂章程
《奏定学堂章程》的组成部分。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)颁布。共分立学总义、学科程度、计年入学、屋场图书器具、教员管理员五章,对办学宗旨、学生入学条件、课程设置、教员职责、教学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。规定:中学堂定章各府必设一所,州县有条件者也应设立,令高等小学毕业生入学学习。课程分修身、读经讲经、中国文学、外语、历史、地理、算学、博物、物理及化学、法制及理财、图画、体操等十一门。学习年限五年。
《奏定学堂章程》的组成部分。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)颁布。共分立学总义、学科程度、计年入学、屋场图书器具、教员管理员五章,对办学宗旨、学生入学条件、课程设置、教员职责、教学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。规定:中学堂定章各府必设一所,州县有条件者也应设立,令高等小学毕业生入学学习。课程分修身、读经讲经、中国文学、外语、历史、地理、算学、博物、物理及化学、法制及理财、图画、体操等十一门。学习年限五年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911字劭钦。湖南湘乡人。从军,转战台湾、新疆、河州、西宁,赐号“铿色巴图鲁”;官参将,宣统二年,补任湖南镇箄镇标中军游击。次年,武昌起义爆发,调援长沙,至辰州,因反对起义被捕杀。
即“道调”。
见“保和郎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,顺治十五年 (1658) 置。设掌关防郎中一人,副关防一人,司库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为经会司掌管银钱之收藏。
读音:Fēi【源】 系自偃姓。棐国,春秋时郑国之棐林(故城在今河南新郑东25里),因以为氏,见《姓考》(17,62)。亦见《中国著者号码编制法》(63)。《姓氏词典》 收载并注此音。其注云: “①以国
官名。为武器署的主官,见“武器署”。
外国金融机构。1880年设总行于日本横滨,以经营对外汇兑、贴现为主要业务。1887年改为经营外汇的专业银行。清光绪十九年(1893)在中国上海设分行。甲午战争时曾委托法兰西银行代管。战后恢复营业,并相
十二卷。清沈钦韩(详见《春秋左氏传补注》)撰。钦韩博闻强识,曾作《裴氏三国志注释地理》八卷、《水经注疏证》四十卷,对古今郡县废置沿革素有研究。此书是对《左传》地名的研究专著,对先儒旧说有所补正,特别是
一作濑湖。在今广西平乐县西南。为战国时楚关隘。《史记·甘茂列传》:“越国乱,故楚南塞厉门,而郡江东。”《正义》:“刘伯庄云:厉门,度岭南之要路。”又作濑胡、濑湖。战国楚关隘。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