殷民七族
殷商遗民。周灭商后,周公辅佐成王,分封建国,分给康叔“殷民七族:陶氏、施氏、繁氏、锜氏、樊氏、饥氏、终葵氏”(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),使这七族遗民成为卫国臣民。
殷商遗民。周灭商后,周公辅佐成王,分封建国,分给康叔“殷民七族:陶氏、施氏、繁氏、锜氏、樊氏、饥氏、终葵氏”(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),使这七族遗民成为卫国臣民。
曾为齐文宣帝制九转金丹。药成,帝置而不用。(,参见《北史》)
①西周封国。春秋时为楚所灭。在今河南确山县东北古城。一说在今息县西南。《左传》僖公五年(前655):楚��穀於菟灭弦,“于是江、黄、道、柏方睦于齐,皆弦姻也”。昭公十三年(
官名。辽遥辇部落联盟时设置,所掌未详,后为北面枢密院官,位在枢密使下。《辽史国语解》:“辽《排班图》,有高墩、矮墩、方墩之列。自大丞相至阿札割只,皆墩官也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十卷首一卷,清王暨英修,曾茂林纂。王暨英,曾任金堂县知事。曾茂林,邑人,举人。考金堂县,唐为金水县,后晋为汉城县,宋为怀安县,元为怀州,明称为金堂县,迄无更易。金堂县志创修于嘉庆知县谢维杰,同治间续于
清代盐杂课之一。盐商领引配盐时,每引纳银八厘余,谓之领费。
①古时分居于今福建和浙江南部一带的闽人为七族,总称七闽。后泛指今福建省地。 《周礼·职方》:“辨其邦国、都、鄙、四夷、八蛮、七闽、九貉、五戎、六狄之民。”郑玄注:“闽,蛮之别也。《国语》曰闽芉蛮矣。四
源见“孔席不暖,墨突不黔”。谓为济世益民而奔走不歇。唐杜甫《送率府程录事还乡》诗:“内愧突不黔,庶羞以赒给。”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维吾尔语。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五品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1091页)。
朝代名。北朝之一。东魏武定八年(550),高洋废孝静帝,自立,都邺(今河北临漳西南),国号齐,史称北齐、高齐。统治区域为今河南洛阳以东的山西、河北、山东、河南及内蒙古一部分。幼主高恒承光元年(57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