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山冠
齐王冠名。亦称侧注冠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下》:“高山冠,一曰侧注。制如通天,(顶)不邪却,直竖,无山述展筩……太傅胡广说曰:‘高山冠,盖齐王冠也。秦灭齐,以其君冠赐近臣谒者服之。’”后世因之,略有改动。
齐王冠名。亦称侧注冠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下》:“高山冠,一曰侧注。制如通天,(顶)不邪却,直竖,无山述展筩……太傅胡广说曰:‘高山冠,盖齐王冠也。秦灭齐,以其君冠赐近臣谒者服之。’”后世因之,略有改动。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顾问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三十二人,以“著有勋劳及富有政治上学识经验者任之”。除专任者外,现任国务大臣及宗人府、内务府大臣得兼任顾问大臣。掌参与本院各项顾问事件的审议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有铠曹,掌戎杖器械。西晋时郡亦置铠曹,《集古录跋尾》引《司马整碑阴》有铠曹掾;《彭祈碑阴》有铠曹史。
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)置,属山西行都司。治所即今山西阳高县。清顺治三年(1646)与高山卫合并,改为阳高卫。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置,治今山西省阳高县。属山西行都司。宣德元年(1426年)移
三国蜀汉置,属梓潼郡。治所在今四川剑阁县东北四十里汉阳镇。《华阳国志·汉中志》:汉德县“有剑阁道三十里,至险。有阁尉,桑下兵民也”。南朝梁废。古县名。三国蜀置,治今四川省剑阁县东北。属梓潼郡。两晋及南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《晋书·苻坚载记》:“大鸿胪韩胤领护赤沙中郎将,移乌丸府于代郡之平城。”乌丸,又作乌桓。
读音:zhèng dí【综】 《汉书·艺文志》有正狄子一篇(21)。历史上罕见复姓。《中文大字典》 收载,其注称:《汉书·艺文志》 有 《正狄子》 一篇,未详其他。
即今川陕边界之大巴山。《寰宇记》卷133南郑县:“大巴岭山在县西南一百九里。《水经注》云:廉水出巴岭,北流经廉州。又《周地图记》云:此岭之南是古之巴国也。”
在今浙江奉化市东北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1庆元府:汉城山“其山顶平,可容数千人。世传汉王避难之处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四卷。《存说》二卷。《集说补》一卷。清程鸿诏(生卒年不详)撰。程鸿诏,字伯敷,号黟农,安徽黟县(今地名同)人。道光二十九年(1849)举人,官至江苏候补知府。是书前后并有自叙。是书取秦汉以来诸先儒之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