哭秦庭
据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载:伍子胥率吴师攻楚,申包胥到秦国请救兵,秦王不许,申包胥“立依于庭墙而哭,日夜不绝声,勺饮不入口七日。秦哀公为之赋《无衣》,九顿首而坐。秦师乃出。”后因以“哭秦庭”作请兵求援之典。李白《酬裴侍御对雨感时见赠》:“申包哭秦庭,泣血将安仰。”亦作““哭其庭”、“哭秦兵”。韦应物《睢阳感怀》:“使者哭其庭,救兵终不至。”元稹《楚歌十首》之六:“包胥心独许,连夜哭秦兵。”
据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载:伍子胥率吴师攻楚,申包胥到秦国请救兵,秦王不许,申包胥“立依于庭墙而哭,日夜不绝声,勺饮不入口七日。秦哀公为之赋《无衣》,九顿首而坐。秦师乃出。”后因以“哭秦庭”作请兵求援之典。李白《酬裴侍御对雨感时见赠》:“申包哭秦庭,泣血将安仰。”亦作““哭其庭”、“哭秦兵”。韦应物《睢阳感怀》:“使者哭其庭,救兵终不至。”元稹《楚歌十首》之六:“包胥心独许,连夜哭秦兵。”
唐置羁縻州,属安南都护府。治所在温泉县 (今越南河宣省咸安)。后废。唐置,治今越南宣光省咸安。辖境相当今越南境内明江下游地区。后废。
【介绍】:元人,字质甫。元末以明经教授高邮、池州,升庆元主簿。轻财好义,建东湖书院,捐地二千余亩,以供春秋祀事师生廪饩之用。
唐代配备给地方官员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诸州县官,流内九品以上皆给执衣,二品,十八人;三品,十五人;四品,十二人;五品九人;六品、七品各六人;八品、九品,各三人。关津岳渎官并不给。分为三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。初二人,正六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一人,从五品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在今越南莱州省西北部。清代为临安府纳楼土司辖地。《滇南界务陈牍·普界陈牍·湄江东岸边界图册》:“黑玉顶山,夷曰旧米拉山,为元江属六能与临安属里方交界地。”
在今广东和平县东北六十里下东镇西南兴隆村。初名乌虎村。明嘉靖中筑土城,寻为徐仁器所据,隆庆中平徐仁器,因名平虎。
官名。清代监察御史有专巡视山东、河南工务御史一人,掌纠工务奸伪不法。称巡视工务御史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汉赵晔《吴越春秋.王僚使公子光传》:“初,楚之胛梁之女与吴边邑处女蚕,争界上之桑。二家相攻,吴国不胜,遂更相伐。灭吴之边邑。吴怒,故伐楚,取二邑而去。”后以“让田”谓因争夺田界而责让。北周庾信《周柱国
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。咸丰四年(1854),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,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。章程规定:凡入寺僧伽,严禁邪恶、饮酒和偷盗;无特许,妇女不得入寺内;僧伽内部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