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考辨
二卷。清刘绍攽撰。刘绍攽字九畹,陕西三原人,清代学者,拔贡生,乾隆年间举鸿博及经学,曾官成都知县。此书首有刘鸣鹤的序及刘绍攽的自序,称历代《尚书》的注释,皆莫善于蔡氏,认为蔡沈《书集传》“义理精纯,持论正大,间有考之未审者”,故刘氏欲“窃取而详订之”。今观其书,信古文而疑孔传,但有时又根据孔传来驳蔡氏之传,则此书实未囿于蔡传者。此书特点是考核精当,较多新义,为清人研究《尚书》之较好者。刘鸣鹤序称其“考核至当,新义时抒”,非过誉之词。此书有乾隆辛未(1751年)刊本。
二卷。清刘绍攽撰。刘绍攽字九畹,陕西三原人,清代学者,拔贡生,乾隆年间举鸿博及经学,曾官成都知县。此书首有刘鸣鹤的序及刘绍攽的自序,称历代《尚书》的注释,皆莫善于蔡氏,认为蔡沈《书集传》“义理精纯,持论正大,间有考之未审者”,故刘氏欲“窃取而详订之”。今观其书,信古文而疑孔传,但有时又根据孔传来驳蔡氏之传,则此书实未囿于蔡传者。此书特点是考核精当,较多新义,为清人研究《尚书》之较好者。刘鸣鹤序称其“考核至当,新义时抒”,非过誉之词。此书有乾隆辛未(1751年)刊本。
(迴) 谷 即蓝田谷。在今陕西蓝田县东南。《旧唐书·吐蕃传》: 广德元年 (763),王延昌与李萼皆从郭子仪,“延昌与萼恐狭径被追,前后不相救,至倒回口,遂与子仪别行,逾绝涧,登七盘,趋于商州”。此所
官名。即左校丞。
琛子,袭父王爵,后例降为公。(,参见《新唐书》)
一卷。清沈蓥(?-1860)撰。沈蓥原名杰,后改曰蓥,字秋白,自号姓庚、江苏无锡人。家贫力学,工诗赋,精篆刻。中年之后,专力倚声之学。著作较丰,惜多散佚,仅存有《怀旧录》、《吟剑诗集》、《留沤唫馆词草
【介绍】:明上虞人,字白仲。少习制科文不售,改学词章。工书画,名重一时。
一名樊山。即今湖北鄂州市之西山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王蕃传》:甘露二年(266),孙皓斩王蕃。裴注引《江表传》载:“(孙)皓用巫史之言,谓建康宫不利,乃西巡武昌,仍有迁都之意,恐群臣不从,乃大请会,赐将吏
北宋置,属繁畤县。在今山西繁峙县东一百二十里平型关。宋置,即今山西省繁峙县东北平型关。为河北定州与河东代州(今山西代县)、太原之间飞狐路交通要隘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?—约1160宋邵武(今属福建)人,字明望。北宋末入太学。政和四年(1114),为颍州教授。金兵入河南,南逃,后又因罪北走,降伪齐。金废齐国,为金太常博士,先后任吏部、礼部郎中,隰州刺史。天德二年(1
亦称葫芦丝。(1)傣族的吹奏乐器之一。以葫芦为共鸣器,插入簧管可奏旋律之笙,亦名匏笙。约形成于战国。是南方民族普遍使用的乐器。(2)彝族的吹奏乐器之一。多用于伴奏舞蹈。